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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委托下放取消部分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9月20日起,取消开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需经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初审环节,取消药品、医疗器械招投标企业资质认定需经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签署意见的环节,申请人只需直接向省局申请。 《通知》明确了委托下放的3项行政许可事项和6项备案事项。3项行政许可事项包括:科学研究、教学等单位申购麻醉药[详细]